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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用户侧储能5MW以上无须纳规!

刘英丽 2025-07-11 10:26 · 头闻号储能政策

7月9日,浙江省能源局向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省电力公司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的通知》,对2025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开展年中动态调整。

通知指出,请各市统筹区域电网运行与新能源消纳等情况,研究报送本区域新型储能项目清单调整建议,调整包括项目增补、调减及变更。范围涵盖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项目。

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10万千瓦时,按照“总量控制、退一补一”原则报送,即“各设区市申报增补的装机容量不得超过申请调减的装机容量”。已纳入国家级科技攻关计划的项目,无需满足上述要求。

其中对于用户侧储能的发生重要改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省能源局不再对5MW及以上的用户侧项目进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将利好用户侧储能快速落地。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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