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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氢能!国家七部委:设立国家级创投基金

刘英丽 2025-05-19 09:37 · 头闻号氢能项目

5月13日,国家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从七个方面提出15条相关举措。

文件指出,提出,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3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说,将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吸引带动地方、社会资本近1万亿元。从投向来看,将聚焦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氢能储能等前沿领域,还有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生物制造、具身智能、6G等,也在投资领域之内。

值得一提的是,5月9日,由中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新动能绿色先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机构共同出资的朝阳氢能新动能创业投资基金(烟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式成立,注册资本达50亿元。该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中石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朝阳氢能投资咨询管理(山东)有限公司联合担任,此举标志着国有资本与地方投资平台在氢能领域的深度协同。

此外,文件明确,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保基金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和风险防控要求下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管理机制,支持保险资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创业投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

文件要求,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带动地方国有资本和其他行业国有资本参照执行。

文件提到,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渠道。评估北京、上海、广东等区域性股权市场私募股权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成效,进一步优化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允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分配。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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