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力争到2018年全县光伏发电推广应用装机总容量达到20兆瓦以上。此外,《意见》从简化光伏发电审批程序、鼓励支持低收入农户安装分布式发电系统、实行按照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政策、加大节能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等7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尤其是在县域范围内,安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建成投入使用的,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给予每度电0.3元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5年。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