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电价改革工作进展得怎么样?让我们来梳理一下。
【看点一:企业电费支出少了1000多亿元】
电价改革这一年,国家发改委牵住“降成本”的牛鼻子,推进电价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年减少企业电费支出1000多亿元。这些减少的电费支出来自哪里呢?
首先靠的是输配电价改革。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难啃的 “硬骨头”。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电价改革把输配电价和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
2016年3月,在深圳、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发文批复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五省(区)电网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核减与输配电业务不相关资产、不合理成本的比例达到16.3%,年降价空间68亿元,全部用于下调终端用户用电价格,相应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
2016年9月,启动了剩余14个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改革,提前一年基本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
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明确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制定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科学、规范、透明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
根据《办法》,国家发改委正在指导试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测算12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预计将进一步降低输配电价,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用电支出。
其次是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按照公开透明、协调发展的原则,对煤电价格的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对煤电价格实行区间联动机制,以适应煤炭电力市场的形势变化,促进煤炭电力行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煤、电企业普遍认为完善后的机制设计科学合理,有利于公开透明实施联动,促进煤、电两个基础行业协调发展,减轻电煤价格剧烈波动对下游电力用户的影响。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根据煤炭价格下降幅度,下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3分钱,并同幅度下调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年可减少企业用电支出约225亿元。
再次是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2016年6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将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由按年调整改为按季调整,电力用户选择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的,最大需量核定值变更周期从现行按半年调整改为按月调整,电力用户也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选择对其最有利的计费方式。
初步测算,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可以减轻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负担,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用电企业基本电费支出年减少约150亿元。
四是取消优惠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部署相关省份利用取消化肥电价优惠、降低跨省跨区电价等电价空间,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涉及金额近170亿元,其中降价省份中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1.05分钱,大工业电价平均降低1.1分钱。
此外,推动电力双边直接交易。电价改革这一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不再执行政府定价,而是更大程度地反映市场供求程度。预计2016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由2015年4300亿千瓦时扩大到约7000亿千瓦时,每千瓦时平均降低6.4分钱,年减轻企业用电成本约450亿元。
2016年8月22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要继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升实体经济企业盈利能力。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在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国家发改委将持续发力,在电价改革上不断迈出新步伐,推动“降成本”目标任务的实现,为企业节省真金白银。
【看点二:调整产业结构 助力供给侧改革】
加快能源供给侧改革,优化能源结构,可以推动能源的转型变革。电价改革这一年,运用价格手段调整煤炭、钢铁、水泥等产业结构,化解了过剩产能,提高了供给质量,释放了改革红利。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利用下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的降价空间,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煤炭、钢铁等特殊困难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设立超低排放加价,对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区分新老机组,给予电价补贴,促进电力绿色发展。
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发布《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将促使约10%左右产能的水泥生产线达不到能耗要求而被淘汰,这将对化解水泥行业的过剩产能起到一定作用。
此外,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起草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对淘汰类钢铁企业,以及未按期完成化解产能任务的钢铁企业用电实行差别电价,促进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能耗水平。近期将对外发布。
【看点三:聚焦创新发展 推进能源革命】
电价改革这一年,国家发改委聚焦新发展理念,以创新谋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供给质量,推进能源革命。
电价改革这一年,通过输配电价改革,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的输配电环节单独核定输配电价,为更大范围地促进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创造了条件。内蒙古、宁夏、甘肃、云南、贵州等地大工业电量基本参加了直接交易,广东开展了月度竞价交易。
2016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自2016年1月1日起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钱提高到每千瓦时1.9分钱。同时强调,要切实加强企业自备电厂等基金征收管理,各地不得擅自减免或缓征。
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缺口,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2016年8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核定全国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
制定统一的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一定装机规模进行价格支持,可以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开发优质光热资源。这项政策既有利于支持友好型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同时可以防止相关产业依赖高额补贴过快发展,提高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效率。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继续执行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退坡机制,适当降低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2018年陆上风电标杆电价;对弃风弃光较多的西部地区适当多降价、对东部地区适当少降价、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和海上风电不降价,从而引导新能源向东部地区发展,促进全产业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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