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需1200亿巨额资金需求
人大代表晶科能源陈康平在北京接受世纪新能源网记者采访时多次强调,扶贫资金帮助建立光伏系统后,可以为其提供周期长达25年以上的每年稳定收入来源,实现了“输血”到“造血”的转换。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之一,也可有效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他在今年两会上得建议中写道:以3K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价格一般在3万元左右,而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6000~8000元。其余的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而目前现在一般银行贷款依然采取传统的工作模式,贷款的办理手续繁、周期长、利息高,从而导致部分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不达预期。建议在目前政府大力推动扶贫的基础上,明确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金额指标,且要求按15年甚至更长期年限、2~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从而保证扶贫工作的有效覆盖。
七部分联合发文金融助推脱贫
昨日,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称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意味着在扶贫资金支持上多部门已达成共识。
《意见》称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
《意见》称精准对接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等建设。
《意见》称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可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有效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
《意见》称设立扶贫再贷款,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设立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降低贫困地区涉农贷款利率水平等多项具体措施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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