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
2016年3月3日—6日。参加检查总结的人员于3月3日下午4点前在奉节县诗苑大酒店报到,集中培训,4日分组实地检查验收,5日在巫溪县座谈总结,6日返程。
二、检查内容
依据《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试点工作目标任务,三县政府致函市扶贫办《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以及市扶贫办历次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推进会的安排意见与要求,重点检查项目区域选择、贫困对象瞄准、光伏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建设、项目实施效益、后续维护管理、部门协同支持、试点机制创新等八个方面内容。详见《关于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的预备通知》。
三、检查方式
在各县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市抽集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分组交叉入户调查,设备及安装工程对比,查阅资料,观看网络,讨论座谈等方式,实地抽查工作完成情况,总结评比试点工作及成效。
四、组成验收组。
由市扶贫办国际合作处组织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分组到奉节、巫山、巫溪等三县实地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三县扶贫办统筹安排好受检工作,搞好自查总结,认真总结交流项目经验与完善措施。
请落实参检人员,联系本县发改、经信、电力、设备供应厂商等部门和单位抽选四人,并将人员名单于3月1日前传市扶贫办国际合处。
按《关于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的预备通知》要求,提交《重庆市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户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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