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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下发《对申请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

世能 2016-01-18 18:16 · 头闻号光伏政策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1月—2015年6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的通知》要求,对在此期间安装的光伏项目进行了申报,部分用户因特殊原因未能开具电量证明致使未能申请电量补贴。经研究决定,现对申请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工作下达补充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完成装机补贴申请,但未申请电量补贴的用户。

二、补贴标准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标准:0.2元/千瓦时。

三、申报时间

2016年1月18日—2016年3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电网公司出具的《分布式电源客户电费结算清单》及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按序装订,一式四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新明

联系电话:2198230

联系地址:晋城市市政府综合办公楼7楼

邮 箱:kjjgyk2198230@163.com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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