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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光伏扶贫200万户

钟银燕 2016-01-13 08:04 · 头闻号光伏扶贫
记者钟银燕报道: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加速推进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1月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加快能源开发建设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能源开发扶贫工作,并落实六大重点任务。

《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基本达到目前本省(区、市)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农村动力电全覆盖;重点任务资金和工程项目都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其中,农网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倾斜。电网企业要继续增加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自筹资金规模;煤炭、煤电、油气、水电等资源开发利用类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在贫困地区规划布局建设。

《通知》还要求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明确在现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继续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鼓励光伏发电与种植、养殖业结合,充分利用荒山、荒坡、鱼塘、大棚等农业设施,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大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鼓励农村能源供应方式多元化发展。在光照条件良好(年均利用小时数大于1100小时)的15个省(区)451个贫困县的3.5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范围内开展光伏扶贫工作。到2020年,实现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目标。同时,加大支持力度,继续细化光伏扶贫项目清单和需求测算,多渠道争取支持,扩大光伏扶贫项目资金来源。组织各省(区)以县为单位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据了解,在此之前,国家能源局已相继对各省扶贫情况和光伏企业进行了调研,总结之前光伏扶贫项目在工作组织、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等方面有益探索。

自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安徽、河北、山西、甘肃、宁夏、青海等全国几个重点扶贫省区均开始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其中,最早开展“光伏下乡扶贫工程”的安徽省,扶贫节奏明显领先其他省份。据记者获悉,《合肥市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送审稿已经交由合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预计很快就会下发。此次行动计划提出在2016年现行标准下,实现合肥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同时,近一步增强光伏精准扶贫的工作力度,把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新模式,力争两年内实现建档立卡的“三无”特困农户和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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