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认为: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发展,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步伐,江西省设立了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规划研究等,实施以来取得了预期的成效。
根据通知指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经研究,江西省下发的《江西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发改能源字[2013]1132号)从即日起(2015年4月17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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