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哈密华风在约定的时间内向隆基股份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根据到货批次支付相应的货款,到货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70%。在全部组件到达后,经哈密华风和业主方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向隆基股份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10%货款。
隆基股份称该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高效单晶组件的市场份额,引导高效单晶路线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隆基股份的经营业绩。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评论
0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