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的主要内容,该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无环境污染,用地面积为500亩。协议双方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后,安源区政府根据茂硕新能源项目筹建进展在2015年1月10日之前交付租赁土地,确保项目用地能够达到项目建设要求。而茂硕新能源取得租赁土地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一期工程一年内建成投产。这标志着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能源合作方面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开创了节约土地、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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