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了2014年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力争2017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万千瓦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出台省级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最大程度简化行政审批、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等。《方案》提出,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万家屋顶项目除外),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度电0.2元,补贴期20年)。
《方案》是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应用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中部省份中出台第一个的省级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方案》的出台,将大大增强企业在江西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为江西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保障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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