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甘孜炉霍克木(55.2132MWp)光伏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2.9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甘孜能源发展集团炉霍斯木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甘孜州炉霍县虾拉沱镇,北纬31度21分12.96秒,东经100度41分28.93秒,场区海拔高度为3450至3600m。
建设内容及规模:甘孜炉霍克木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甘孜州炉霍县虾拉沱镇,北纬31度21分12.96秒,东经100度41分28.93秒,场区海拔高度为3450至3600m。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配套装机容量40%、储能时长2h的构网型储能系统,即20MW/40MWh。项目采用63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组串式逆变器,固定式支架。电站直流侧装机为55.2132MWp,经计算,平均利用小时数为预计年均上网电1520.3h,量约87252MWh。项目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1 回110kV线路送至炉霍变电站。具体送出方案以审定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110kV送出线路另行核准并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招标范围:甘孜炉霍克木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设备到货验收,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光伏场区及构网型储能涉网试验、试运行、验收,完工清场,缺陷责任期的处理等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详细工作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及发包人需求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总工期:2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文件明确的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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