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ST沐邦发布公告称,梧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书》,责令公司向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退回2.7亿元财政补助款,向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财政金融局退回2.4亿元扶持款,并支付违约金5100万元。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款项的退还及支付义务。
此项行政决定,对*ST沐邦将产生如下四方面的风险:
1、财务风险:若公司最终退还相关款项且支付违约金,预计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现金流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项目风险:本次事项可能导致项目陷入停滞,对公司在光伏电池领域的战略布局及产能建设造成重大影响。
3、法律风险:公司可能面临因未履行《决定书》而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4、声誉风险:本次违约可能对公司市场形象及后续融资、合作等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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