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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13.8%!明日起执行!中国对美、韩多晶硅征反倾销税

刘英丽 2026-01-14 09:40 · 头闻号光伏头条

1月13日,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

不同企业的税率如下表所示:

事件回溯:

此次期终复审裁定可以回溯至2025年1月10日。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宣布,将对源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所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启动期终复审调查。此公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决定,复审调查自2025年1月14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推移至2014年,当时,由于美国和韩国大量低价向中国市场倾销太阳能级多晶硅,给中国的光伏产业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为了捍卫国内产业的利益,商务部于2014年1月20日发布了2014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来自这两个国家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其中美国公司的税率在53.3%至57%之间,韩国公司的税率则在2.4%至48.7%之间,有效期为五年。

2017年,商务部再次调整了对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发布了2017年第78号公告,新税率范围调整为4.4%至113.8%。

随着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商务部于2020年1月19日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决定延续此前公告中规定的税率,继续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再次设定为五年。

同年5月,商务部还发布了2020年第21号公告,决定由韩华思路信株式会社继承韩华化学株式会社在反倾销措施中的税率及相关权利义务。

至2024年,随着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中国光伏产业再次站在了选择的十字路口。2024年11月18日,商务部收到了来自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等13家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代表企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

这些申请企业认为,一旦终止反倾销措施,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可能会继续或重新对中国市场进行倾销,进而继续或重新对中国产业造成损害。因此,他们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这两个国家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现有的反倾销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同类产品的相关情况、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情况、倾销继续或重新发生的可能性、损害继续或重新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审查结果表明,申请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关于产业及产业代表性的规定,具备代表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出申请的资格。调查机关还认为,申请企业的主张及所提供的表面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基于商务部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将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5号、2017年第78号以及2020年第1和21号公告中规定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对来自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美韩产能:

据了解,目前在美国本土具有生产基地的多晶硅生产商主要为WACKER POLYSILICON(中文名:瓦克,德国企业)和Hemlock Semiconductor(简称:HSC)。其中瓦克多晶硅产能为2万吨,HSC多晶硅产能为3万吨(2024年底数据)。

挪威多晶硅供应商REC Silicon在美国拥有华盛顿州摩西湖工厂1.6万吨颗粒硅产能,但2019年该工厂关闭。2025年7月 ,韩国韩华集团通过旗下子公司Anchor AS发起自愿收购,获得了REC Silicon公司43.94%的股权,触发了向剩余股东发起强制性收购要约的程序。目前双方陷入诉讼纠纷,REC被迫中止了多晶硅生产。

Hemlock在田纳西州投资有太阳能多晶硅工厂,停产后于2024年被康宁收购,康宁宣布重启Hemlock此前闲置的太阳能多晶硅资产,承诺在未来五年内将产能开启到80%以上。

OCI作为曾经的全球第四大多晶硅生产商,在马来西亚工厂太阳能级多晶硅产能为3.5万吨。2025年7月16日,OCI马来西亚子公司OCI TerraSus与日本德山公司合作,在马来西亚砂拉越建设半导体级多晶硅工厂,该工厂计划于2027年上半年竣工投产。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日本知名太阳能制造商TOYO Solar正式宣布,已与一家美国多晶硅制造商签署为期一年的销售合同。根据协议,这家未具名的美国供应商将向TOYO Solar供应美国本土生产的多晶硅。

当前,全球多晶硅格局正处于深度重塑的关键阶段,未来,在新形势的变化下,多晶硅市场格局是否也会有新的变化?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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