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自贸港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文件指出,构建新型零碳能源系统。加强园区与周边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能、核能等零碳能源匹配对接,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零碳能源项目建设,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实现热力、电力零碳化供给。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实现绿色电力可溯源、可核算,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发展智能微电网,实现与大电网兼容互补,提升园区配电网的灵活性与安全韧性。
文件明确,工业类零碳园区、非工业类零碳园区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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