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浙江发改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年初担心到年尾的政策靴子终于落地。征求意见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反馈方式包括邮件及信函。
《通知》公布了新的分时时段:
(一)峰谷时段重大调整
本次调整核心为“早峰变平、晚峰后移、午谷延长”,具体变化如下:
平日时段划分:上午7:00-11:00由原高峰/尖峰时段调整为平时段;下午16:00-23:00整合为高峰(尖峰)时段;午间低谷时段延长1小时,全年统一为3小时(原政策为2小时)。
重大节假日深谷政策: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假期前三天,0:00-9:00为低谷时段,9:00-15:00设置为深谷时段,进一步鼓励节假日错峰用电。
(二)计价基数与浮动比例重构
为衔接电力市场交易,政策对计价逻辑进行根本性调整:
计价基数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基数由“终端电价”改为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附加不参与浮动,简化电价构成要素。
浮动比例拉大:统一工商业用户浮动系数,以平段电价为1倍基准,各时段比例为尖峰2.05:高峰1.85:平段1:低谷0.4:深谷0.2。新政将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作为计价基数,其他不参与浮动。这意味着实际价差计算基础变小,尽管浮动比例看似有利,但绝对价差会收窄。
以国网浙江省2025年9月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价格的大工业用电1-10KW分时电价举例,按照现在的分时时段,加权电价价差可以做0.8337元/度。而按照一平谷、一峰谷来测算加权电价只有0.5961元/度,降幅达到28.5%。峰谷套利空间收窄,不考虑其他因素,工商储的收益率直接打七折。
而对于工商业光伏业务,与用电企业签折扣电价的项目,原来光伏大发的时段都将由尖/高的价格作为折扣基础,将变成以平段的价格来作为折扣基础,按照今年9月份的价格,相当于收益直接打六折,对光伏消纳模式提出新要求。
光伏套利 “黄金逻辑” 被拆解
工商业光伏的价差套利本质,是利用光伏发电时段与高电价时段的重叠性,通过 “自发自用替代高价电” 或 “余电上网锁定价差” 实现收益。在旧政策框架下,这一逻辑之所以成立,源于两大核心支撑,而新政恰好对这两点进行了根本性瓦解。
但新政不仅让光伏发电的 “前端收益” 缩水,还重创了储能的 “后端套利” 空间。此前,“光伏+储能” 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午间电价低谷导致的项目收益率大幅下滑问题。加装储能后,能把午间低价时段的电力存起来,等晚上高峰或尖峰时段再释放。
对工商业储能来说,只靠单一价差赚取收益的时代很快就要结束;而对工商业光伏来讲,“光储一体化” 的绑定关系,未来还需要探索更优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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