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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化集团浙江衢州55MW/11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EPC招标

刘英丽 2025-07-03 11:03 · 头闻号储能项目

6月30日,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巨化105MW21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一期55MW110MWh)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浙江衢州,本次招标规模55MW/11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其中100MWh为常规板式液冷电池舱,10MWh为浸没式电池舱(10MWh电池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同时承担完成过单站装机容量50MW/100MWh及以上网侧或用户侧储能(磷酸铁锂电池)电站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为准)。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巨化105MW21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一期55MW110MWh)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的委托,就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巨化105MW/21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一期55MW/110MWh)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NFZB-20250606

二、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巨化105MW/21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一期55MW/110MWh)(EPC)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巨化105MW/21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一期55MW/110MWh)(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公用分公司巨化105MW/210MWh用户侧储能电站项目(一期55MW/11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其中100MWh为常规板式液冷电池舱,10MWh为浸没式电池舱(10MWh电池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集团北一道和厂三路东北侧,定位为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包括接入系统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如需),相关专题论证确保通过专家评审(如有),达到并网运行的设计要求;负责编制并提交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负责竣工图和竣工档案装订移交、满足招标人的竣工资料移交要求。

(2)采购:储能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存储、检测(含第三方电芯、簇、pack抽检)等。

(3)施工及调试:负责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安装,并配合并网接入,直至达到规划验收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要求;负责移交以及使用阶段培训服务、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负责储能所涉定值和参数核算与整定(含接入部分设备安装及调试)、消防和电网备案、储能电站整站调试及验收;并网测试、涉网试验;负责储能设备消防、视频监控等。

(4)运维:负责储能电站三年运行及维护,包括运维检修规程的编制、整个储能电站操作运行、监测、日常巡检、日常记录台账、各类报表、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负责采购运维所需要的常规材料及资料。

(5)投标人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设计单位:

1.1设计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

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二级及以上资质;

2.2承担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机电工程专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业绩:

4.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同时承担完成过单站装机容量50MW/100MWh及以上网侧或用户侧储能(磷酸铁锂电池)电站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有效合同,至少包括封面、首页、价款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业绩指标的内容页;②竣工验收证明(报告)或可再生能源质监站出具全容量并网意见书。上述①~②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并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

5.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要求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5.2投标人或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3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作为不同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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