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公布,于2023年2月22日,江苏悦阳(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及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据此,(i)出租人同意向江苏悦阳购买设备,代价为人民币5250万元;及(ii)出租人同意回租此买入的设备予江苏悦阳,租赁期为24个月。该设备包括用于生产光伏组件的生产设备,并在江苏悦阳于中国江苏省的生产基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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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秒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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