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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改委:氢车企业、加氢站最高补贴500万

2021-10-19 08:3729920氢能观察
近日,温州市发改委发布了《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发展政策》),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碳”重大战略部署,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我市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11月11日,意见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反馈信息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577-88968133

电子邮箱:fgwcyc0577@163.com

附件: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发展政策》指出——

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温州市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 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按照每个车型100 万元给予开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编制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路线图,明确3年、5年工作目标任务。设立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每年市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 万元专项资金(具体以实际立项支持数 额为准),重点以支持各地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方式,围绕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和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系统和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关键材料等方面开展科研攻关。

支持加快推进建设加氢站建议。2023 年底前建成并投用,日加氢能力1000 公斤及以上、500 公斤及以上、500 公斤以下的加氢站,分别给予每站 500 万元、300 万元、150 万元的奖补,且奖补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 的 50%。

以下是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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