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网站导航

董明珠为第二股东的银隆被列为被执行人

2019-11-20 09:02 · 头闻号光伏
今日,企查查网站显示: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667568元。此消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亦有显示。




由企查查相关内容可知: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集银隆钛核心材料、电池、电机电控、充电设备、智能储能系统、纯电动整车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全球综合新能源产业集团。总部位于珠海,拥有邯郸、石家庄、成都、天津、南京、洛阳、兰州等产业园。

公司注册资本金11亿余元。公司大股东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5.99%。董明珠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7.46%。此外,银隆新能源的股东中,还有阳光人寿、万达集团等。


相关资料显示:

2016年11月,格力电器宣布终止收购珠海银隆100%股权,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宣布以个人资金入股银隆。2017年上半年,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两次变更企业名称后成为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隆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5.99%,董明珠的出资份额则增至1.93亿元,持股份额达17.46%,为其第二大股东。

然而,近两年,银隆新能源经营不佳,负面缠身,无论对公司还是股东都面临着一定的严峻局面。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
反对 0
更多相关文章

评论

0

收藏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