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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标杆 上网电价的批复

世能 2017-06-25 13:22 · 头闻号其他
黔江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重庆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17〕14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6〕41号)和《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7〕4号)规定,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运的,其上网电价执行2016年重庆地区(Ⅲ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98元,2017年6月30日以前未能投运,执行2017年重庆地区(Ⅲ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85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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