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按要求,光伏电站场地须选择在村庄围合线以内的老院子、老学校、村委会院落等空闲集体建设用地以及不背阴的荒山荒坡等。为此,天桥区发改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到大桥镇、桑梓店镇等十个村贫困村的田间地头,对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要求,对各村预选的建设场地的土地性质、具体位置、面积大小、有无坡度、采光情况以及村变压器电网接入条件等进行逐一查勘、详细核实、仔细询问。
记者了解到,天桥区发改委下一步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围绕区里光伏扶贫发展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贫困村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分年度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项目,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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