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10家光伏投资企业关于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推进计划,与会人员并就项目电力接入、后期并网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达成了共识,拿出了及时沟通、上下联动、专人盯办的具体措施。会议要求,项目单位严禁倒卖备案文件和相关手续,严禁在项目投产前私自变更投资主体和股权转让,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的统一要求,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10个总规模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在6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地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和环境保护科、疆南供电公司经研所、特变电工新能源公司等10家光伏投资企业负责同志近20人参加了项目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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