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涉县
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涉县龙虎乡北郭口村耕地建设办公楼和维护站,占地面积6.56亩。2015年1月8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立案查处,3月17日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书》:1.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6.5696万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2015年11月30日,涉县国土资源局依法申请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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