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灵璧县政府方负责升压站、中控楼等建设用地征用报批等手续,积极协助乙方将本协议所涉及的光伏电站项目列入国家、省、市计划及电力公司光伏电站上网接入规划,负责为阳光电源项目建设及运营提供良好的环境。
阳光电源灵璧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项目100MW光伏发电项目,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内建成。全部项目在18个月内建成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灵璧县现代农业博览园光伏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自开工之日起保证5个月内建成发电。
阳光电源表示:此次签订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阳光电源光伏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和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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