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财政扶持适用范围是:在晋城市农村(乡镇以下)地区新建的、且购置使用本地光伏产品建设投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两类:农户自建的家庭式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与现代农业设施相结合的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补贴实行“后补助”的财政支持方式。对建设安装补贴,由市科技局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实际发生的建设安装费用进行认定,按标准确定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费补助,由市科技局根据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发电装机容量和实际发电量凭证据实补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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