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明确了2015年底前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兆瓦的发展目标,并提出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运营企业0.1元/瓦奖励,连续奖励3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政府定额补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公办敬老院或乡镇卫生院、林场、乡政府或村委会屋顶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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