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收到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局联合发文《关于兑现 2011 年度促进工业企业扩大产出奖励资金的通知》(合经信运行[2013]44 号),并已收到奖励资金 1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奖励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合肥海润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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