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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阳光集团须补足2012利润差额4.79亿

世能 2013-02-18 08:43 · 头闻号光伏财经
海润光伏(600401)2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2011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出具了以下利润补偿承诺:如果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能实现海润光伏编制的2012年及2013年盈利预测,即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2年小于50,965.79万元,2013年小于52,858.38万元,则阳光集团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5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利润差额。

此前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刊登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至3000万元。

根据预告数据,阳光集团须在公司年报披露的5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利润差额47,965.79万元至50,965.79万元。具体准确的补偿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2年年报数据为准。

此外海润光伏公告称,近日,公司在保加利亚投资建设的50.61MW POBEDA以及29.3MW CHERGANOVO光伏电站项目取得保加利亚能源与水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电力生产许可证的批复文件,其中CHERGANOVO项目电力生产许可证从2012年12月3号开始生效,POBEDA项目电力生产许可证从2013年1月28号开始生效;按照保加利亚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力生产许可证的生效时间即为项目开始获得补贴电价(FIT)的时间。

公告称,截止目前,公司在保加利亚投资建设的合计90.68MW规模的4个光伏电站已经全部并网运营,并获得上网电价补贴。公司预计保加利亚4个光伏电站未来可获得上网电价补贴合计497,578,883欧元。2012年度,KARLOVO项目已收到电费收入累计1,804,749欧元,CHERGANOVO项目已收到电费收入累计477,181欧元,POBEDA项目已经收到电费收入累计80,084欧元,上述电费收入(含补贴)计入项目公司当期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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