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努力:
能源市场:需要完善内部能源市场,加强发电市场的投资激励,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
支撑方案:制定有利于降低成本和避免过度补偿的方案,呼吁各成员国支撑方案更加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障碍。
合作机制:鼓励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指令中的合作机制。合作机制允许成员国通过可再生能源贸易实现有约束力的国家目标。这意味着一个成员国可以从另一个成员国或从欧盟以外的第三国购买可再生能源。这可能比在本国发展可再生能源更便宜。
地中海的能源合作:建议改进监管框架,并强调在马格里布地区建立综合区域市场,将有助于推动该地区的大规模投资,使欧洲能够进口可再生能源电力。
欧盟认为,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框架,2020年以后可再生能源的增长将进入低迷期。需要建立一个框架,激励更多的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并使可再生能源投资不断增长。因此,欧盟建议开始准备面向2030年的未来政策选择,提出了三个方案:
制定新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但没有可再生能源目标:排放交易体系(ETS)将成为削减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主要手段。
制定三个国家层面的目标: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温室气体减排。
制定欧盟范围内的目标: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和温室气体减排。
欧盟强调,至关重要的是尽快确定2030年目标,这将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在欧洲能源市场更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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