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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加速

世能 2012-08-29 02:24 · 头闻号CDM碳交易
  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又有了新进展。8月16日,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0家企业被纳入试点范围。这是继今年3月28日北京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后,第二个启动试点工作的省市。

  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其他试点省市也都在积极筹备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

  上海碳排放初始配额免费发放

  上海近期已制定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照《实施意见》的进度,明年上海就将启动正式试点交易。

  《意见》明确,到2015年,初步建成具有一定兼容性、开放性和示范效应的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为碳排放交易的全面推行和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先试先行。

  8月16日的启动大会上,公布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杨雄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国资委、质监局、旅游局、金融办等相关负责人。该领导小组将负责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

  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杨雄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建设碳交易、排污权交易以及其他环保能源权益交易市场是一次综合性的重大机制创新。

  “国家电网、财政部CDM中心、宝钢集团等具有雄厚实力的和巨大影响力的企业和单位加入参股,不仅对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是一次质的提升,也有力的促进了上海节能减排市场交易机制的建设和探索。”杨雄表示。

  《意见》指出,在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期间,碳排放初始配额实行免费发放。适时推行拍卖等有偿方式。试点期间,试点企业碳排放配额不可预借,可跨年度储存使用。

  根据总体安排,上海市参加试点的单位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对于上述范围之外的以及试点期间新增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达到一万吨及以上的其他单位,试点期间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

  上海虽然正式启动了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也下发了《意见》来指导交易,但是,本报记者了解到,试点范围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设定和监管工作等等都将是不小的挑战。

  本报记者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了解到,上海将加快制定出台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科学核定企业碳排放基数,明确碳排放合理分配方法,加快碳排放电子报送系统、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和交易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各试点省份筹备工作紧锣密鼓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时间为2013年至2015年。

  目前,除北京和上海以外,各试点省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筹建也在加紧推进。“相对来说,广东碳排放交易市场筹建速度比较快。” 有业内人士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据悉,广东全省的碳排放总量摸底工作已大体完成,下一阶段最重要的工作是确定总量控制以及分配排放权,相关工作将力争在2013年3月前完成。

  参与广东省碳交易机制研究的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副所长赵黛青透露,广东将力争在2013年启动省级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建立国内首批碳交易区域市场。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陈海鸥表示,作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的开发及交易规则的制定是当前在参与深圳碳交易试点筹备工作的核心任务。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将着力创新交易系统的开发和交易规则的制定,打造出更具市场化特色的碳交易市场信息支撑体系。

  “今年7月底,我们就已经完成增资扩股。增资后注册资本由1500万增加至3亿元,已成为国内注册资本最多的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人士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目前自愿减排交易已在开展,各种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及培训也受到相关企业的欢迎。深圳的碳交易试点仍在筹备,有可能采取以强制性碳交易为基础的方案,提出了“1亿吨/年”的总量限制和“3000家企业”的参与范围。

  湖北环境资源交易所一位工作人员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湖北目前还没有注册碳交易机构的名称,初步拟定是湖北碳交易所。“经理和相关人员都去珠海开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筹备研讨会了。”他说。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起步很早,后期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目前也只是形成初步方案,试点行业范围、碳排查等工作还在进行中。

  记者了解到,今年12月以前湖北有望以省政府的名义发布《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相关交易规则、交易实施细则等文件将随后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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