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与赛罕区人民政府日前签署《关于“吉瓦光伏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在呼和浩特金桥经济开发区建设吉瓦光伏中心项目(Giga Watt Center),计划利用内蒙古自治区特殊的区位优势和电网优势,结合领先的制造技术和光伏电站的经营管理优势,建成不低于7.5 GW的光伏电站。
在项目具体运营方面,中环股份与SunPower Corporatio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一家各自企业,合资企业将于2017年前在内蒙古开发建设7.5 GW装机容量的光伏电站。其中中环股份拟出资比例为35%-40%,作为拟设立合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不过中环也表示该项目尚未约定建设工期和建设进度,拟采用逐步推进的方式来推动项目的建设,采用边建设、边推动、边优化的方式推进。
在项目风险方面,公司特别在公告中指出能否立项及立项的投资规模尚不确定,投资成立合资公司能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能否顺利成立合资公司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后续电站建设进度、规模需由前期项目建设所产生经济效益、国家光伏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立项核准文件进度等诸多因素确定,能否在2017年实现7.5GW的建设规模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预测该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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