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能源局表示,PV-ESCO由能源技术服务业者或承作PV-ESCO之系统商业者,向民众租赁建物空间(屋顶),设置太阳光电系统及申办融资,并负责营运与维护,民众则无须负担设置成本,并可取得租金收入。
而在屋顶租赁期满后,系统所有权归民众,民众并取得后续售电收入,能源局表示,此PV-ESCO模式,可扩大规模经济、降低设置成本、提高获利能力,ESCO以整批进行贷款模式较易取得银行融资,促使民众与业者积极参与,拓展系统普及设置。
除了PV-ESCO外,在整体台湾能源技术服务产业部分,能源局预估今年台湾能源技术服务产值可达234亿元,未来3年并约以9.4%比例成长,预计104年可望成长至303亿元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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