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美丽南充建设为主线,加快建设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西部绿色发展样板区,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文件提出,到2030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南充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基本建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美丽南充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二〇二六年九月
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充,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美丽四川建设“十五五”规划》《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1558”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以美丽南充建设为主线,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支撑,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切实筑牢嘉陵江中游生态屏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设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西部绿色发展样板区。
到2030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南充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基本建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美丽南充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
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充基本建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嘉陵江中游生态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对美丽南充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美丽南充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美丽南充建设,主动融入国、省重大发展战略,统筹生态、生活、生产空间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着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和西部地区绿色发展样板区。充分发挥嘉陵江畔山水生态优势,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和山水人文城市,“一县一品牌”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分区分类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美丽河湖与幸福河湖建设,形成一批美丽河湖示范引领。鼓励引导各类园区、企业、学校、街道、庭院、景区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积极培育美丽园区、美丽工厂、美丽校园、美丽社区、美丽景区等“美丽细胞”。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强大气环境系统治理。编修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区县和未达标区县的分类控制目标,推动开展限期达标攻坚和成效巩固。加强大气污染成因研判,科学分解并落实各阶段目标与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污染溯源、精准防控、快速处置能力。加强污染协同治理,以持续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深入推进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前体物减排。完善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水平,突出中度、重度污染天精准防控,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强化川东北区域联防联控,协同应对区域性污染。积极推进南充市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项目。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推进砖瓦、焚烧发电、化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与深度治理,推动6000万标砖/年以下烧结砖生产线整合退出。推进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实施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城市建成区燃气锅炉电能替代等改造。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整治,加强VOCs全流程管控,实施VOCs综合治理工程,开展VOCs原辅材料替代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绿岛”项目、共享处理中心等。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绩效先进企业。
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源头管理,加强重点用车单位移动源污染日常监管,强化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抽查,制定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机械禁用措施。加快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到2030年,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探索推广“共享电动非道路机械”。强化油品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船舶燃油硫含量标准,加强对成品油抽查检验。持续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机构执法检查。开展清洁运输行动,推动砂石、渣土等重点运输单位提升清洁运输水平。
深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施工、道路、裸土、堆场系统治理。督促国有投资项目、招商引资新建项目全部按绿色标杆工地标准建设,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按要求创建绿色标杆工地。重要工地实现视频监控、颗粒物在线监测全覆盖,打造绿色智慧工地。推广道路“吸扫冲收”组合作业模式,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建立重点路段道路积尘负荷监测考评体系。强化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推广治理设施运行状态智慧监管。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有序开展限烧区域露天分时段分区域计划焚烧。科学布设秸秆收储点,支持丘陵山区小型分散式秸秆处置点布局,多渠道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农业氨排放控制,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低蛋白饲料—圈舍养殖—粪污处置—粪肥还田”大气氨排放全过程管理。科学精准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
扎实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及优化更新,科学划定管控区域,充分利用自动化噪声监测站、噪声地图等技术实现噪声智慧化监管。聚焦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督促企业落实减振降噪措施。整治交通运输领域违规鸣笛、非法改装等噪声问题。严格施工噪声管理,明确作业时段和降噪要求。以城市广场周边、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为重点,加强夜市、广场舞、娱乐场所等社会噪声防治,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加强噪声投诉案件调度督办,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噪声问题。
(二)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
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围绕“一江九河、五干多支”主骨架和大动脉,加快推动亭子口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现代水网。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完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体系,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阆中市、营山县、蓬安县、西充县等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和水工程生态泄放管控,统筹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需求,对重点河流适时开展生态补水。以流江河、西充河、构溪河等中小河流为重点,加快核定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加强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管控,实现纳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的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加强嘉陵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巩固提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实施排污口分级分类监测监管,完成嘉陵江、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升级。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顺庆区、南部县、营山县等地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改造,鼓励实际日处理量5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提标升级改造,推进城镇雨季溢流污染总量削减。深化流江河、西充河、东河、西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城乡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加大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保护治理力度,确保黑臭水体治理率保持100%。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西充县、蓬安县、阆中市等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确保城镇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配合开展水生态调查及考核评估工作,建设水生态调查基础数据库及标本库,建立健全嘉陵江水生态监测预警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嘉陵江、流江河、西充河、升钟湖等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水生植被修复,畅通水域生态廊道,推进河流两侧生态防护带建设。以流江河、营山河等小流域为重点,加强富营养化和水华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富营养化对水质、水生态影响。以四川构溪河、蓬安相如湖、营山清水湖等国家级湿地公园为重点,在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湿地开展整治修复。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制度,强化嘉陵江南部段、消水河、构溪河和仪陇河特有鱼类、李家河鲫鱼等国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落实涉水工程渔业资源补救措施,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强化嘉陵江流域岸线空间管控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嘉陵江流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岸线用途管制,提升岸线监管能力,依法依规处置涉水违建问题。常态化开展嘉陵江流域岸线生态管护,推进保护范围沿岸绿化、缓冲带建设和生态修复,构建河湖库良好生态循环系统,有效改善水域生态功能,加快形成嘉陵江绿色生态廊道。因地制宜拓展嘉陵江流域经济模式,发展流域特色产业,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嘉陵江绿色生态经济带示范市。落实嘉陵江流域分区管控,联动上下游建立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水陆界面、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中心城区和郊区农村协同治理。“十五五”期间,嘉陵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三)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管理,推进绿色化改造和边生产边管控。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动态更新污染地块、优先监管地块等管理清单。落实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强化优先监管地块周边地下水、环境空气等监测。持续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开展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
深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严格落实“十五五”国控地下水考核要求,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功能区划及污染风险分布,精准划分并动态优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一般管控区和风险预防区。加强丘陵地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风险管控,优先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因地制宜采取风险管控与修复相结合模式。推进猫儿山、仪陇垃圾填埋场地下水修复治理,强化地下水与地表水、土壤及场地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推动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优化监测点位与指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建立数据台账,掌握水质状况。
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质量管理,开展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强化畜禽粪污综合管理,科学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推进粪污多元化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建设区域粪污综合利用中心。到203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治理,强化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加大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执法监管力度,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强化农林废弃物综合资源化利用,科学处置废旧农膜。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四)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补齐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短板,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建成区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探索建筑垃圾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和规范化联单管理。到2030年,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5%。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强化全链条跟踪管控,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到203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得到有效管控。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历史遗留堆场和非法倾倒处置专项整治。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支持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持续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推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享和跨市协同应急处置。严格管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推动飞灰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逐年降低。深化危险废物“五即一码”管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数智监控设备安装和升级改造。
纵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分领域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培育“无废园区”“无废景区”等典型案例,打造一批可感可及的标杆示范。到2030年,累计建设“无废细胞”100个以上。提升“无废文化”影响力,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方案,将“无废”理念融入各类文化活动。
三、深入推进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建设西部地区绿色发展样板区
(一)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制定“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按年度合理分解下达碳达峰碳中和考核评价目标,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等政策机制。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夯实碳排放“双控”数据基础。构建完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逐年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鼓励编制县级温室气体清单。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深入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推动重点领域试点支撑。推进落实国家“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严格节能降碳审查评价,严格燃煤锅炉、燃煤发电等项目准入,实施“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谋划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园区、企业和项目建设,落实绿色低碳标准,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鼓励支持高新区建设零碳工业园区。围绕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和公众低碳生活场景,有序开发碳普惠方法学,探索搭建应用场景,鼓励开展碳普惠创新实践。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
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加强甲烷排放精准管控,推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低甲烷工艺,支持存量垃圾填埋场适时开展甲烷回收利用,鼓励污水处理厂利用污泥厌氧消化产沼气。聚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重点推广以厌氧发酵技术为核心的养殖废弃物密闭处置和沼气利用技术,因地制宜建设规模化沼气工程,推广种养结合发展模式。在南部、蓬安、营山、西充等水稻主产区,优化田间水情动态调控,规范秸秆处置,推广节水灌溉与有机肥腐熟还田技术,降低单位面积甲烷排放。统筹管控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源头防控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双向衔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成效评估。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和管控单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针对性制定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因地制宜实施“一单元一策略”的精细化管理,引导重点行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科学合理布局。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落实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高质量完成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五年定期调整。
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加大绿色产品供给。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超低能耗规模化发展,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将绿色理念和节约要求融入各类社会规范,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推广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绿色建材等产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持续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强化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系列建设,完善“绿手环”等公众参与机制。
(三)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工业立市战略,不断推进结构优化升级,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着力点,推动传统产业设备更新及“智改数转”,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加快传统产业焕新升级,强化落后低效企业和过剩产能淘汰。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化工轻纺、食品医药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大绿色低碳技术、高效节能装备等推广力度。综合运用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规范和市场化手段,整合有效产能,推动产业上下游耦合集群发展。以省级工业园区、化工园区为重点,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绿色制造试点工程,积极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动零碳工厂和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建设清洁高效新型能源体系。加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推进重点油气田增储上产,促进油气资源就地转化利用。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鼓励利用农作物秸秆、粮食加工剩余物等农林废弃物发电。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推动液氢储氢材料、储氢装备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构建“制储运加用”产业链。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控煤减煤,实施城市、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重点工程,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煤炭消费达峰。加快“煤改气”“煤改电”“气改电”进度,同步推进天然气管网、加气站、电网等设施建设。到2030年,原煤消费量得到有效控制。
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以南充港为支点,打通“公铁水空”连接瓶颈,推动公水联运、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等加快发展,持续提高大宗货物水路、铁路运输比重。配合推进嘉陵江提质增效,打造“美丽畅通一条江”,推进生态航道、绿色低碳港口等建设,推进南充港都京作业区提能升级,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及配套补能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货车电动化替代项目。持续推动机动车、船舶等领域电动替代,强化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环卫、公交、物流、出租等领域推广应用,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车、城市邮政快递车新能源车辆占比达100%;新增及更新物流配送、混凝土搅拌、建筑垃圾运输等新能源重卡占比达40%。加大县域新能源重卡、农村客运新能源车辆推广,完善县域及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到2030年,新能源车辆保有量占比达到20%,新能源营运交通工具保有量占比达到25%。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水、土地等各类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完善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支持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企业延伸产业链,推动拆解产物高值化利用,探索“新三样”固体废物循环利用路径。规范各类废旧资源回收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企业环境污染监管。
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巩固生态系统安全屏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优化“三屏一廊一网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统筹抓好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加强北部、中东部和西北部低山生态屏障区山体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综合防治和城市生态系统修复等。持续推进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建设,加强嘉陵江、渠江水系生态廊道和支流水网生态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沿江生态景观林。
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四川凌云山、太蓬山和蓬安国家级森林公园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林分结构。聚焦嘉陵江(南充段)干支流和升钟湖、红旗水库等湖库重点生态区域,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推动水源涵养林培育、水土保持林保育、江河两岸基干防护林带建设。推进四川构溪河、西充青龙湖、营山清水湖和蓬安相如湖等国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科学布局水系连通、恢复湿地基底、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强化低山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废弃矿山复垦复绿。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序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规划建设一批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完善生物多样性野外观测网络。加强红豆树、峨眉含笑等珍稀野生植物和青头潜鸭、黑鹳等重点野生动物保护。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蓝绿空间及生态廊道建设。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科普宣教基地建设。加强对地方特色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的保护、收集和鉴定,建设种质资源库(圃、场、区)。
(二)强化修复监管和成效评估
加强生态系统监管。建立完善生态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开展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边界,实施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加强生态破坏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强化多部门联动执法,加大对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配合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和生态系统保护成效评估。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多部门数据共享,完善生态修复工程数据库,建立“修复—管护—评估”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流转、交易等体系,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持续推动有机农业、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业等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靓丽“印象嘉陵·生态文化”“好充食”名片。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和投融资模式创新。
积极推进“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聚焦嘉陵江(南充段)干支流、升钟湖等重点生态区域,推动水源涵养林培育、水土保持林保育、江河两岸基干防护林带建设。壮大林业产业,加快发展油茶、油橄榄、竹笋、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持续优化生态文旅产品供给,推进森林旅游提质发展,培育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森林民宿等业态。加强中幼林抚育,增加森林蓄积,有序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
五、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筑牢嘉陵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聚焦嘉陵江干流(南充段)、西河、流江河、西充河等重点流域,升钟湖、构溪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以及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等重点对象,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重点环境风险企业“一书一单一卡”建设,制定化工园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实施化工园区、危化品运输道路“一园(路)一策一图”。持续巩固提升嘉陵江干流(南充段)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加强与广元、广安、达州环境应急联动。以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健康监测调查、评估和管控。
夯实环境应急保障基础。强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与应急值守机制,提升信息采集、整合及分析研判能力,构建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应急反应体系。加强科技信息化运用,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市、县两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加强县级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推动消防等专业队伍、园区、企业及社会化救援力量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升环境应急实战水平,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基层应急人员培训。
(二)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以电镀行业为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分类推进隐患整治。推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升级改造、绿色转型和集中优化发展。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健全重金属污染长效防控机制。
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将新污染物治理措施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等现有环境管理制度。配合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持续推进涉优先控制化学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以持久性有毒有机物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源头减量和原料绿色替代。
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重大规划、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加速构建“互联互通、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现代水网体系,提升改造防洪排涝设施。发展气候智慧型农业,实施农业气候精细分区,提升农业防灾稳产能力。规划建设楔形绿地体系,探索开展城市降温行动,统筹建设清凉城市和海绵城市,加快构建更具气候韧性的电力系统。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提高脆弱人群气候风险防护能力。
(三)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核技术利用单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控,开展区域放射性水平调查和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压实放射性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放射性废物定期清运管理机制。提升核与辐射信息化水平,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确保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可控,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宣贯与培训,强化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水平。
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智慧环保治理新格局
(一)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体制
健全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统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进一步细化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扎实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推动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
完善法规标准及执法制度体系。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完善地方性法规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地方立法。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执法、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持续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深化企业主体责任信息监管,推动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许可管控。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打破层级、部门间信息壁垒,提前介入服务重点项目,推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三证合一”等审批改革。以园区、产业基地等集聚区为重点,推动第三方治理企业开展专业化环境污染治理。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
(二)健全市场激励及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激励政策。落实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加大对美丽南充建设、“无废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市级排污权交易储备库建设。优化绿色发展补贴政策制度,鼓励企业进行提标改造、深度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围绕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新污染物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加强大气污染成因、小流域污染溯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等问题与机理研究,推动环境综合治理标志性成果产出。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加大高效绿色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依托高校、院所、企业现有国省级科研平台,推进绿色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三)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配合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推动监测网点布设向人口密集或污染较重的区域延伸。提升新兴领域监测能力,加强新污染物、地下水环境质量、噪声、温室气体、土壤环境、气象条件等监测能力建设。推进监测网络数智化转型,持续扩宽高空瞭望、电子围栏、无人机巡查等覆盖面。加强对自行监测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模式,动态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正面清单,探索推进无打扰、多帮扶、慎处罚的柔性环境执法监管。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和装备,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规范非现场监管执法程序。强化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执法技能大比武,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提升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能力。加强智慧环保应用平台建设,深化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应用。鼓励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智能算法和业务模型研发,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物联网、5G、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污染源自动监测、环境数据自动采集溯源、行政执法监管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生态环境治理决策,提升污染源、风险源、环境违法行为等精准识别与趋势预判能力。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基层执行能力。
七、组织实施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各相关部门、县(区)共同推进本规划的分工协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将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实施美丽南充建设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能力建设等领域。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强项目清单化管理,组织实施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