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就《四川2027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 (征求意见稿)》及《四川电力市场规则体系V5.0(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2027年四川电力供需形势、全省工商业用户用电规模预测,预计2027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约2500亿千瓦时。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以及可调节负荷、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和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等。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非调度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由虚拟电厂聚合交易,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在具备条件后可参加交易。现货市场采用“多电源参与、全电量优化、全水期运行”模式。
独立储能暂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若独立储能电站含有多类型储能系统,应按储能设计配置时长等特性差异拆分为多个计划单元。
对于交易结算部分,独立储能按充放电电量按每15分钟结算。电力零售交易和聚合交易根据零售套餐(或聚合套餐)采用日清月结的模式开展结算。绿电交易电能量部分与绿电环境价值部分分开结算,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
年度签约方面,新能源、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发电类聚合单元、绿电直连项目等不受年度签约比例限制。
月度、月内签约方面,集中式新能源不得低于其全月上网电量扣减其机制电量、省间交易电量、调试电量后的85%。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发电类聚合单元、绿电直连项目不受月度、月内签约比例限制。
年度、月度(多月)、月内(不含滚动交易)电能量交易限价范围为:丰水期(6—10月)各时段0—211.43元/兆瓦时,平水期(5月、11月)各时段0—333.84元/兆瓦时,枯水期(1—4月、12月)各时段0—415.63元/兆瓦时。
电力现货交易,电能量申报及出清价格限价范围均为0—800元/兆瓦时;电力零售交易中,签约的浮动价格限价范围为2—20元/兆瓦时;电力聚合交易中,负荷类聚合套餐参照电力零售交易对应零售套餐的限价范围执行,发电类聚合套餐的浮动价格限价范围为0—20元/兆瓦时。
集中式新能源不得低于其全月上网电量扣减其机制电量、省间交易电量、调试电量后的85%。批发用户当月签约电量不得低于其全月用电量的80%,售电公司不得低于其代理零售用户全月用电量的80%。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发电类聚合单元、绿电直连项目不受月度、月内签约比例限制。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