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6年9月4日关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4日受理华能灌云108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1区)、华能灌云292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1区)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华能灌云108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1区)、华能灌云292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1区)建设单位为华能工投(连云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具体来看:
华能灌云108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1区)总投资为59000.00万元,总工期为15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及配套并网设施,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交流侧额定容量107.2MW(直流侧安装容量127.93248MWp),接入已建华能灌云H1#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接入容量已预留)。
华能灌云292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1区)总投资为175000万元,施工工期约15个月(海域段2026年12月至2028年3月)。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及配套并网设施,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交流侧额定容量292.8MW(直流侧349.42752MWp),通过4回66kV海缆接入陆域新建220kV升压站。
此前,8月18日,华能灌云500MW海上光伏项目(G1-2区)成功取得备案。
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