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指出,竞争性配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选企业。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单个项目的申报。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
详情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辽宁省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有序开发我省新能源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促进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委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辽宁省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3月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我委(新能源处)。
公示期: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4-86892532
邮箱:lnnewenergy@sina.com
附件:《辽宁省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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