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云南保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标段1中选结果公示。
公示显示,中选人为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根据招标公告显示,保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优选投资开发主体项目标段1涉及1个光伏和2个风电项目:
(1)施甸县干龙光伏发电项目,装机7万千瓦;
(2)龙陵县金星山风电场,装机6万千瓦;
(3)龙陵县大楼子风电场,装机4万千瓦。
项目开工投产时限:光伏项目业主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评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风电项目业主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政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12个月内完成核准并实现开工,开工后1年内实现投产并网。
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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