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引爆资本市场。太原重工及13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面临合计超1700万元罚款,其中时任总经理范卫民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场跨度8年、涉及7个会计年度的财务造假案,不仅揭开了上市公司财务管控的漏洞,更给装备制造行业的合规治理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事件起源:尘封13年的风电项目
事件的核心,源于一项尘封13年的合作项目。2012年,太原重工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手开发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简称"拉弹泡项目"),约定由太原重工负责设备销售、工程总承包及资金提供。然而,这份看似常规的合作协议,却成为后续8年财务造假的起点。
财务造假手法全揭秘
山西证监局查明,太原重工通过多重手段操纵财务数据,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至2021年共7份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也因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违规。其造假手法堪称"全面且隐蔽",主要包括四大类:
提前确认收入与违规结转成本:太原重工将拉弹泡项目的风力发电主机设备收入提前确认,同时随意结转成本,部分收入和成本未按准则核算,直接扭曲了当期利润。
自采塔筒业务核算失真:通过多计收入、少计或跨期结转成本的方式,人为抬高该业务的盈利水平。
虚增其他工程业务数据:对除自采塔筒外的风电场工程业务,虚构收入与成本,营造业务繁荣假象。
少计融资租赁财务费用:通过费用挂账等方式变相增加利润。
触目惊心的造假数据
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8.3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占比高达763.89%,相当于当年披露利润的7倍多
2018年少计财务费用1.20亿元,占当期披露财务费用的14.82%,间接多计利润总额1.21亿元,占比189.76%
2021年少计营业收入9341万元,少计利润总额456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的25.3%
7年间,太原重工通过各类造假手段,累计虚增、少计利润合计超3亿元,财务数据严重失真。
处罚结果
(一)太原重工层面处罚
太原重工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这一处罚依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针对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罚款金额处于"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较高区间,体现了该案的严重程度。
(二)责任人分级追责
1. 终身禁入+顶格罚款
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为完成考核指标,主动组织协调提前确认收入、虚增业务收入,是2014-2018年造假的核心推手,被给予警告、30万元罚款(依据2005年《证券法》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2. 10年禁入+高额罚款
时任董事长王创民、张志德知悉项目问题却未勤勉尽责,分别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200万元,同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张志德还涉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文件造假,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3. 大额罚款+行业禁入
时任财务总监贺吉因未管控融资租赁费用挂账问题,被警告、罚款25万元,并处3年市场禁入;时任董事长韩珍堂、总经理陶家晋等3人因2020-2021年造假,分别被罚款150万元、130万元,未被实施禁入但面临行业信用惩戒。
4. 其他责任人员处罚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营销总监等6人因未履行关注义务或管控职责,被处以10万元至70万元不等罚款,均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事件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涉事的拉弹泡项目2021年已完工并网发电,相关项目资产2024年已全部剥离,造假相关风险已彻底出清。更关键的是,太原重工风电业务的核心技术与市场布局未受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太原重工16MW海上风电机组已通过型式认证,在手订单超50亿元,涵盖国内多个海上风电项目,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此次行政处罚不会对未来风电主业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这为太原重工后续修复形象、稳定经营提供了基础。
太原重工财务造假案,以风电业务为核心的造假链条,既是个案的警示,也是风电行业的镜子。对于风电装备企业及所有资本市场参与者而言,此案带来三大核心启示:
一是敬畏法律,坚守信息披露底线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不可触碰的红线。风电项目的复杂性不能成为财务造假的"遮羞布",无论是提前确认收入还是虚增利润,任何财务操纵行为终将被监管查处,企业必须摒弃"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二是完善内控,筑牢合规治理防线
内部控制是防范财务造假的第一道屏障。风电企业需建立覆盖项目招投标、进度管控、财务核算、审计监督的全流程内控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边界,尤其要强化对风电工程总包、融资租赁等高危业务的管控,避免"一言堂"导致的决策失控。
三是回归主业,摒弃短期业绩浮躁
风电行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支撑,需要长期技术投入与深耕细作。上市公司应聚焦风电核心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通过升级装备性能、降低度电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而非通过财务造假"美化"业绩。只有脚踏实地做好经营,才能赢得投资者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太原重工已明确表示将全力整改,重点完善风电项目内控体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对于投资者而言,需理性看待此次事件,重点关注太原重工风电主业的技术实力与订单情况;对于监管层而言,此案再次证明,唯有持续强化对新能源领域的监管力度,才能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对于全行业而言,太原重工的教训值得每一家风电企业深思——合规之路或许漫长,但却是企业在风电赛道行稳致远的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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