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ST金刚发布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根据公告,10月27日,*ST金刚及下属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羿德”)、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电力”)、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酒泉中院裁定批准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四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ST金刚及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重整程序。
10月23日,*ST金刚及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法院裁定批准*ST金刚及下属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及下属四家子公司负责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公司及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将会对公司2025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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