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在官网发布了《实施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表示:
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氢能两轮车产业示范项目,至2025年底,在全区范围共投放不少于1.5万辆氢能两轮车;至2026年底,在全区范围累计投放4万辆氢能两轮车。
项目所投放氢能两轮车的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须符合《电动两轮车用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技术要求》(T/CAB0151-2022)的要求,且燃料电池额定功率>280W,储氢量>60克,放氢率>90%,续航里程>55KM,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以外的相关技术规范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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