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浙江产权交易所披露湖州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能锂电3.45MW/6.7MWH新型储能项目转让信息,转让方为湖州市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挂牌价格1,032万元。
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州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能锂电3.45MW/6.7MWH新型储能项目转让
2、挂牌价:1,032.00万元
3、信息披露截止时间:2025-09-12
标的简介
转让方名称:湖州市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标的信息:
1.本次转让标的为:湖州两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能锂电3.45MW/6.7MWH新型储能项目转让。清单明细仅作参考,清单以外部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品质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湖州产权不负责提供标的物原购置凭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规格型号、质量、零部件缺损、标的物能否正常使用等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转让标的物现存放在 天能新能源(湖州)有限公司(东浜路路588号)厂区内,看样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 15857238596 ,看样时间: 工作日8.00-17.00。 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本次挂牌转让标的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3.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一旦成交,成为受让方后,自行承担涉及规格型号、数量、品质以及现场与清单存在差异等相关风险,无权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无权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自行完成标的全部拆卸、运输及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受让方处置标的物时必须遵守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处置时涉及有资质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处置的,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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