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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

刘英丽 2025-07-30 09:50 · 头闻号光伏政策

7月29日,江苏江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

告知书提出分布式光伏建设中存在的五大风险需要警惕,即警惕安全风险,警惕金融诈骗风险,警惕质押与维护陷阱,警惕其他合同陷阱,警惕其他潜在风险。

原文件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预防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险告知书

近期,部分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以“利用农户屋顶建设光伏项目”为名,与农户签订屋顶租赁、经营租赁、合作开发等协议的现象时有发生。此类项目涉及法律程序复杂,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防范风险,现提示如下:

一、警惕安全风险。部分光伏企业(代理商)或个人可能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光伏组件及设备,无视房屋承载能力;安装施工可能因安全防护缺失,存在高空作业风险;安装可能破坏房屋结构,引发漏水、倒塌、部件脱落等安全隐患。

二、警惕金融诈骗风险。谨防对方以“公司融资,与农户无关”、“只能以个人名义申请”等理由,骗取农户证件信息,诱签“阴阳合同”及委托书、承诺书等;合同可能刻意回避“贷款”、“还款”等关键内容,将“农户出租屋顶”变为“农户租用设备”,并以农户名义融资;后续因电站(常为劣质材料)发电量低、效益差,导致农户需独自承担银行贷款月供,背负沉重债务。

三、警惕质押与维护陷阱。合同可能要求农户将电站收益权质押给公司,并承担设备维护及维权责任;合同中可能包含:无需户主同意,建设方即可转让、抵押、质押项目资产等条款。

四、警惕其他合同陷阱。(一)争议解决地陷阱。协议约定在异地解决争议,增加农户维权成本。(二)收益划转陷阱。要求在指定平台开户,并同意收益自动划转至建设方账户。(三)保管责任陷阱。要求农户承担电站保管、安全防护责任,毁损即属严重违约,需赔偿或补救。(四)房屋变动陷阱。房屋交易、拆除或拆迁时,农户需自费迁移或购买电站。(五)合同形式陷阱。仅有网签合同,无双方签字的纸质合同。

五、警惕其他潜在风险。(一)售后风险。部分未备案企业只管推广,设备故障后无人负责。(二)收益风险。承诺的租金收益远低于实际发电效益,经济效益差。(三)权益风险。合同期长(通常25年),占用屋顶资源,影响未来拆迁补偿等权益。(四)证据风险。务必向开发企业索要并留存所有签字捺印的纸质合同文本。

在此,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签约前,务必详细了解自身责任权利、核查企业资质、确认产品质量,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来源: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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