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布式能源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求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025年前已获指标但未按期建设的项目所属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年度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
2.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项目。接入35千伏电压等级不超过20兆瓦,接入110千伏(66千伏)不超过50兆瓦。应在具备一定负荷基础的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楼宇、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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