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九鼎新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二是九鼎新材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和进展情况,包括未及时披露股票被冻结事项以及未及时披露股票拟拍卖事项。拟决定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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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秒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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