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系列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精神,按照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现提前下达省(区、市)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用于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已推广但尚未完成清算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和第二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据悉,2025年奖补资金总共16.25亿元。其中,前五市分别为唐山39830万元;上海31349万元;郑州26368万元;北京24308万元;天津11207万元。
其中,第二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以下是奖补资金,单位是万元。
奖补文件显示,第二年可获得补贴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共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苏、山东、河南和宁夏等10个省级行政区的25个市区,新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辛集、苏州、洛阳、焦作、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第二年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累计资金达约16.25亿元(作为参考:第一年度约1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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