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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光伏装机达到50MW,2030年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0MW

刘英丽 2024-11-05 13:31 · 头闻号光伏政策

日前,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政府印发《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太阳能、风能、水力、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光伏+”应用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条件成熟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重点推进代朝山、钩头山风力发电场建设。有序推进农林废弃残余物等生物质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开发利用和实用型沼气工程。规划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地热能资源利用率。以国家能源战略调整为契机,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构筑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县光伏装机达到50兆瓦,风电装机达到80兆瓦。到2030年,全县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0兆瓦。

全文如下:

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政发〔202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7日

泸溪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州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全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发〔2023〕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湖南系列讲话指示精神,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湘西自治州十二次党代会的新思想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中长期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各领域协同减碳为抓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承接产业转移取得阶段性成果,优势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煤炭、成品油消费比重稳步下降,天然气消费规模加速扩大,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大幅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持续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州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8.29%,森林蓄积量达到305万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优势产业全面完成改造升级,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基本形成低碳生活氛围。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左右,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州下达目标,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8.90%,森林蓄积量达到320万立方米,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促进节能降碳协同增效、构建绿色低碳产业格局、提高低碳集约建设水平、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开展科技创新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绿色金融广泛应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1.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推进太阳能、风能、水力、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光伏+”应用模式,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条件成熟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重点推进代朝山、钩头山风力发电场建设。有序推进农林废弃残余物等生物质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开发利用和实用型沼气工程。规划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地热能资源利用率。以国家能源战略调整为契机,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构筑安全、稳定、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县光伏装机达到50兆瓦,风电装机达到80兆瓦。到2030年,全县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0兆瓦。(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严格控制并持续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推动用能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及改烧其他清洁能源等。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加快推进“气化泸溪”建设,加快天然气安装入户,推进辰溪—泸溪—沅陵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天然气调峰应急保障措施。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鼓励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到2025年,全县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消费比重逐步降低,天然气和其他非化石能源比重显著提升。(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国网泸溪县供电公司、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电网。完善35千伏电网,构建35千伏主网架,形成覆盖全县的35千伏大环网结构。实施电力扩容工程,新建一批110千伏及相关输变电线路,将35千伏兴隆场变电站升压为110千伏。加快泸溪高新区电网改造,加快完成全县配电自动化建设,积极建设节能、低碳、环保型智能电网,提高电网的智能控制能力,建成用电环节综合智能化体系。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现农村电网改造对村(社区)全覆盖。推动储能技术应用,积极推动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配建储能电站。(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水利局、国网泸溪县供电公司、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节能降碳协同增效

1.提升节能管理能力。

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和分区管控约束,实施碳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完善区域、企业、项目碳排放核算核查和监督制度。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逐步将年综合能耗量0.5万吨标准煤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数据中心、公共机构等纳入能源计量审查范围。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节能减排测控技术和手段,增强在线实时监测能力,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数据报送,推进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统一采集、相互补充、交叉校核。构建温室气体协同治理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将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十四五”期间,对已通过审查的年耗能达到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至少进行一次企业自查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年耗能0.5万吨标煤以上不满1万吨标煤的用能单位做到能源计量审查全覆盖。(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节能增效行动。

不断强化环保调控,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快审批,助推绿色经济崛起。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控新上污染重的项目,化工、造纸、建材、水泥制造等重点污染排放行业新建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控制其产能扩张。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大锰锌、化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完成省州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总量替代、排污许可等手段,综合运用差别电价、以奖促治、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措施,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排污许可证和环保验收,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建。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融资。加强重点排污行业如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手段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按照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县能源、建材、有色、化工、印染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全县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州下达目标。(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绿色低碳产业格局

1.加快培育战略性低碳新兴产业。

实施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聚焦天然植物提取特色药材饮片及化学原料药和中间体等领域开发应用,大力推动中药材种植、加工和销售全产业链发展,重点发展迷迭香、五倍子、青蒿素等中成药保健品产品开发,加大培育和引进生物医药企业,着力建设泸溪生物科技产业园,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大力推进新材料产业的工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研究开发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增材制造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筑材料,满足航天航空、交通运输、先进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建筑工业、方便自热食品行业等领域对新材料的需求,推进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加快推进湖南省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园建设,着力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铝基复合材料产业集聚区。加快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聚焦移动储能、家庭储能、小动力电池、消费类电池等细分领域,建设湖南省高容量锂离子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着力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引导和支持传统企业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先进装备,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改造现有生产设施,积极发展绿色、环保产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应用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力度,推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改造升级。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开展锰锌传统产业科技创新工程,突破锰锌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瓶颈,开发锰锌高端材料,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托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建成区内现有有色金属冶炼、铅锌产业等涉重金属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提质改造水泥粉磨站、砂石加工、混凝土、混凝土空心小砌块等建材企业。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现代物流服务业,着力构建有泸溪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发展地方特色蔬菜果茶、中药材,实施“优质种苗”工程,打造“十大优质产业”,推动农业产业特色化、优质化发展。开展地方野生油茶和粮食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控、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技术攻关,建立野生油茶品改低改示范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全面推广先进适用山区特色的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不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普及应用率。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技术体系,推进农产品检测中心、乡镇检测站建设。推动农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智慧农业等新业态,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质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商贸业、健康养老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培育引导“互联网+”、现代金融业、电子商务、科技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业等新兴行业和业态发展,加快构建高效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到2025年,在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县发展绿色食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0个,建成潭溪柑橘、合水油茶、兴隆场白茶3个万亩精品园,各乡镇建设1个以上千亩标准园。(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天桥山管理局、华瑞公司、全域旅投公司、汇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生态文化旅游业低碳发展。

大力实施“旅游+”战略,打造低碳景区,加强景区内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沅水峒河沿线慢行系统建设,同时注入智享单车、旅游观光车,抓好景区绿化、生态停车场、垃圾分类设施、低碳宣传等,增加重点旅游地、景区间新能源大巴及其他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用比例。开发一批泸溪低碳绿色旅游商品,鼓励旅游商品生产企业降低生产能耗,减少过度包装。倡导酒店、餐饮低碳发展,推动星级酒店开展清洁能源改造,新建酒店全面使用清洁能源,引导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塑料制品,呼吁宾客减少床上用品及毛巾的更换。强化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环境评估、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地勘、土地收储等前期工作,推进旅游项目低碳发展。加快智慧旅游导览系统建设,完善全域旅游安全预警救援、容量控制等系统,推进旅游大数据中心、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县内旅游大巴和景点公共服务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旅游突破630万人次,收入突破65亿元。(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全域旅投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低碳集约建设水平

1.引导绿色低碳建造方式。

实施管网改造,建设城市公园,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动新建园区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倡导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其他绿色建造方式,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区域的建设注重将绿色建筑的单项技术发展延伸至能源、交通、环境、建筑、景观等多项技术的集成化创新,实现区域资源效率的整体提升。推广绿色建筑技术与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筑与新技术、新材料融合发展,形成高效合理的绿色建筑产业链,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木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建设,推进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模式。开发装配式新型建材,发展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装修。加强装配式建筑配套技术的宣传培训,培养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开展“绿色施工”创建工作,县主城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控“六个100%”,积极推广使用自动化、机械化的高效降尘设备设施,对县城建成区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到2025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县住建局、县科技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汇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建筑能效水平。

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尤其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新建建成建筑积极开展绿色建设认证工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将旧城更新作为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的重要手段。积极布局和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推动“智慧泸溪”建设,提升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公安、智慧应急、智慧环保,建立统一的智慧化公共安全和应急指挥体系,率先实现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县住建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村建设低碳转型。

推进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农房建设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进节能型农房建设,促进绿色建材及绿色建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安装太阳能路灯,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加快推动农村用能结构转型。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国网泸溪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1.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构建公路、铁路、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互联互通、优势互补的运输网络,普及多式联运,积极推进渝湘铁路泸溪段、吉首周家寨——武溪港铁水联运专项铁路申报建设,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构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泸溪县公交一体化建设工作,形成以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多方式协调利用、功能层次明确、网络布局合理、换乘衔接方便的优质公交服务体系。构建高效便捷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公路、水路等多种不同运输方式合理便捷衔接,促进物流服务体系高效运转和行业降本增效。加快“县级物流集散中心、乡镇运输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分类整治整合零散布设物流企业,提高乡村物流服务水平,推进交邮融合发展,着力完善物流节点和网络。发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打造跨区域冷链中心。到2025年,泸溪县港口单位长度码头岸线通过能力提升5%,货运船舶总运力基本达到10万总吨以上,旅游干线三级及以上公路占比达95%,乡镇三级及以上农村公路通达率达80%,农村公路等级率基本达到95%,基本形成贯通全县及广大农村的公交服务网络,实现“镇镇通”,实现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汇金公司、县邮政公司、县港产城专班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清洁交通工具。

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车船,应用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新能源汽车于出租车、公交车、重型货车、港口集装箱车辆,鼓励采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加强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和对柴油车的排放监控。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治理和老车强制报废制度,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运用,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加强环保检测在线监控和检测设备质量管理,2025年底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加快推动湘西港港口岸电设施全覆盖。推进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工作,鼓励老旧船舶提前退出市场,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到2025年,基本完成老旧汽油车辆(国二及以下)及80%老旧柴油车辆(国三及以下)淘汰任务,水路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率在现有能耗率的基础上下降4%左右,水路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下降4%,城市公共交通基本实现新(清洁)能源替代。(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邮政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低碳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与碳排放。加强绿色养护技术应用,全面推广旧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及沥青温拌、路面冷修补、隧道节能照明等低排放养护技术、材料。完善公交专用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公交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构建功能强大、辐射广泛的客运枢纽体系,加快公交场站建设,打造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引领作用,利用市场力量推动交通信息化应用,加快推进出行诱导系统、城市智慧停车系统等智能交通建设,构建交邮融合管理系统,加强与电子商务、网络货运、供应链、金额保险等平台的对接,实现交通运输组织智能化、管理服务高效化和决策支持科学化。(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城管执法局、国网泸溪县供电公司、华瑞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1.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

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贯穿工业生产全过程,加快开展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工业园区用煤企业煤改气,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优化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综合运用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等措施。合理延伸产业链,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提高资源产出率。推动园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强工业生产用水、用能全过程管理,大力提高废水、污水处理回用率。积极采用清污分流、闭路循环、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组织企业废水处理回用成套装置技术设备的研发。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余热余压实施综合利用处理。(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华瑞公司、汇金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构建废旧物资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积极引导资源综合利用及废旧回收企业做强做大。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等责任。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产品。整县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柑橘、葡萄、蔬菜、茶园等园艺作物集聚区,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运营机制。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数据库建设,推动秸秆基料化、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利用,通过改进农艺、回收重复利用等,减少农膜的使用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监测调查,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回收模式,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快回收利用,引导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服务,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形成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化经营管理格局,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完成州下达指标,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达到50%左右,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0%,农膜回收率达到85%,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化、产业化和无害化目标。(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进一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产业模式”,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建立以水泥、建材、化工等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对采选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利用,推动重点产废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开展路面材料、施工废料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抓好矿物废渣风险管控,尾矿库闭库后,矿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加强矿山的土地复垦、矿山回填等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化增值利用。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开展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综合安全检查,加强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和废源回收工作,防止放射源丢失等事故发生,及时做好闲置、废弃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废弃放射源,确保城镇废弃放射源收贮率100%。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的重点产生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3%。(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乡镇和农村地区发展堆肥等就近资源化、减量化或卫生填埋的处理模式,全面禁止乱倒、乱堆、乱埋、露天焚烧垃圾行为。减少过度包装,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狠抓源头防控,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监管执法。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倡导县内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塑料制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推进建设泸溪县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餐厨垃圾收转运系统,新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到2025年,新增垃圾分类设备1552台(套)、垃圾转运场(站)145处、垃圾转运设备139台(套),所有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处理率达100%。(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科技创新降碳

1.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及应用。

增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围绕泸溪重点科技创新工程,加大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校企合作研究,布局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同时积极开展开发现有的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增材制造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筑材料、锰锌精深加工等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森林碳汇产品开发,通过开展森林经营、森林改造、经济林选育,使“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得以转换成“金山银山”的经济价值。编制碳汇开发设计文件,开展相关监测活动。争取进入湖南省森林碳汇交易试点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扩宽林业融资渠道,引进外资项目。(县科技工信局、县林业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等方面,围绕我县制造业产业,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引进高水平和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人才,进一步壮大碳达峰人才队伍。(县科技工信局、县教体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人社局、泸溪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1.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设立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助力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夯实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结合泸溪县的自然地理特征和生态空间特征,构建“三山两水——百川群峰”的生态保护格局,划定森林最低保有量。提高森林质量,优化全县森林资源结构,推进宜林荒山、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和未成林地的绿化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积极探索碳汇林业发展。统筹开展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长江流域泸溪县域内主要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作,完成省州下达的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项目指标。强化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生态重塑,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制度,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8.29%,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达到60%以上,森林碳密度、总碳储量全面增长,森林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状况进一步改善,森林碳汇等生态功能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不断增强。到203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8.90%。(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稳步提升农田湿地碳汇。

积极推进湿地自然生境恢复,通过实施退耕还湿、退田还湿、小微湿地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人工湿地减污等措施,实现湿地面积总量稳中有增,促进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提升农田和城市人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评估、预防和执法体系建设,实施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严格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严格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严防工矿企业及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绿色高效生物防控,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全覆盖,推进农业避灾减灾防御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推广绿色、节本农业关键技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农业专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种植水平。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完成州下达指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率完成州下达指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州定目标要求,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5%,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40%。(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

加强生态碳汇监测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紧盯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积极探索碳汇林业发展,积极推进泸溪竹类和中幼林资源等纳入国家碳市场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强化生态系统碳汇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及《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林业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加强在线监控和用电监控建设,积极推动运用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创新非现场监管方法。实施生态补偿政策,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因保护生态环境而导致的财政减收部分,在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发展新型环保材料等产业,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推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的政务协作,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推行林长制,加快推进全县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1.强化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国民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各种新媒体平台以及社会宣传等形式,开展生态文明的科普与宣传。开展碳达峰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活动,依托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植树节、无车日等主题活动,从单位、社区、非政府机构等各渠道增强公众对低碳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同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体局等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2.普及绿色低碳生活及办公方式。

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提高社会日常生活重点领域绿色低碳产品的有效供给,鼓励绿色消费,积极引导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行绿色、无纸化办公。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鼓励节约用电用水,减少过度包装,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推动绿色出行,鼓励公众降低私家车使用强度。(县发改局、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等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3.强化领导干部培训。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广绿色金融广泛应用

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推广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融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并积极参与气候投资基金,对城市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进行投资。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发展基金、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县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金融对接机制。

加快建立碳达峰绿色项目库,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领域,助力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强化数字赋能,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碳金融、碳核算、碳交易等方面信息共享,推动低碳领域产融合作,探索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县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

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扩大考评结果应用场景。探索环境治理项目与经营开发项目组合开发模式,健全社会资本投资环境治理回报机制。(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支局、县金融办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统计核算体系。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将碳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系统,逐步完善能源计量、统计、监测制度体系和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鼓励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项目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省、州、县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布局,且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大力支持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县发改局、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低碳支持政策。

严格控制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碳达峰项目、行动及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投资。积极对接国家及省州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鼓励和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市场化机制。

引导控排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电力交易,以市场机制倒逼控排企业节能减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部门,开展自愿减排,参与国家自愿减排量交易。建立碳普惠机制,引导全民减碳。引导开展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践。(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国网泸溪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碳达峰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跨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同,统筹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将碳达峰相关工作作为“十四五”“十五五”期间的重点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考核评估。

逐步建立碳达峰考核制度,加强对碳达峰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并建立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报告制度、中期跟踪评估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强化企业绿色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提升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鼓励开展各类低碳、零碳的会议、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风险防控。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考虑减污降碳与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日常生活之间的关系,提前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确保安全降碳。(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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