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河南省新能源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文件提出,新能源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后,按照河南省独立储能项目有关规定管理,享受河南省独立储能项目价格政策,充放电费用由电网企业统一结算。
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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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秒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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