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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全市在运营电化学储能电站等储能应用项目40余个,总功率超过200MW

刘英丽 2024-08-27 14:01 · 头闻号储能政策

8月27日,广东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件提出,目前,我市集聚了一批储能上下游企业,集群初见规模。全市在运营电化学储能电站等储能应用项目40余个,总功率超过200兆瓦。

原文如下: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麦文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广州市储能电站产业的集群效应,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111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8月20日通过微信进行了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新型储能是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内容,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支柱产业部署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成立了广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市超过130家规上企业开展新型储能业务,基本覆盖产业链相关环节,涌现出鹏辉能源、智光电气、巨湾技研、融捷科技等一批广州本地优势企业。2023年以来,巨湾技研储能器件与系统总部基地、因湃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项目、孚能科技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等先后投产,进一步带动一批上下游企业集聚。全市建有电池材料、储能系统、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国家级、省级各类涉及新型储能的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平台超40个,数量居全国第一梯队。

二、关于产业支持政策有关情况

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及应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专项支持政策,支持新型储能领域创新载体建设、鼓励试点示范、推动新型储能产品应用、推进重点项目和产业集群落地。印发出台了《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广州市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加氢站建设选址指南》,加氢站项目投资实行区级属地备案,明确加氢站按照城镇燃气项目核发经营许可,优化了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

三、关于产业科技创新有关情况

我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高地,支持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链跃迁中“挑大梁”。在重大平台建设方面,南方电网牵头组建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已落户白云区,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该中心采取“公司+联盟”的方式组建,围绕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超导储能、热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五大领域,聚焦大容量、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的规模化储能装备和技术攻关,实现储能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商业化应用。在锂离子电池技术和产品制造业创新方面,广汽埃安的弹匣电池在电池密度、高温稳定性、可靠性等方面领先;巨湾技研的电池产品搭载相关车型创造了“最快电动汽车充电技术”的世界纪录;天赐材料公司电解液产量及市场占有率全球第一,依托独有六氟磷酸锂降解技术,建成国内首个磷酸铁锂全元素回收量化工厂;鹏辉能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次电池(锂铁)在国内排名前列。在关键核心科技攻关方面,积极承接部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同时实施市级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布局。据科技部门统计,近年来,广州地区有关单位承担国家、省、市储能相关科技项目40余项,在储能装备和储能技术取得一系列成果,科技部门在此基础上强化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协同并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递补支持”专题,健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创新项目资助机制。

四、关于产业集群应用有关情况

我市不断强化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产业引领支持,统筹制造业项目与推广应用项目,多措并举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目前,我市集聚了一批储能上下游企业,集群初见规模。全市在运营电化学储能电站等储能应用项目40余个,总功率超过200兆瓦。在2023年12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30个广东省新型储能重大应用场景机会清单中,我市的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金融城冰蓄冷集中供冷、黄埔区恒运热电“抽汽蓄能”示范、中新知识城“飞轮+电化学”储能示范等6个项目纳入,有力拓展我市新型储能应用机遇。在花都区布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能谷”,高景太阳能组件项目实现2023年当年引进、当年投产,实现我市光伏产品大型制造业的突破。在海珠琶洲建成了粤港澳大湾区首个集“光+储+充+检+超级快充+车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元智能超充站。

五、关于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有关情况

按照国家、省的要求,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属地管理,项目投资在区级进行备案制管理,依法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手续。在支持储能电站项目与电网接入的方面,广州供电局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并网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各类新型储能电站的功能定位、配置原则、接入要求和商业模式等,持续做好项目并网服务与调度管理,支持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的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等要求,积极推动满足相关准入条件的电网侧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推动建立健全储能市场化机制和多元化收益模式。目前,已形成电网侧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并获得相关收益的项目案例。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国家、省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广州市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加强产业链谋划、支持科技创新和标准制定、加强拓展应用场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等,不断提升广州市新型储能产业水平。

感谢您对广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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